中国文化中的“道”(二)

发表时间:2011-3-11 16:21:05    来源:中国老子网
   “道不远人”:处处把目光投向现实世界

   按照中国文化的理解,道作为宇宙人生的终极原理和统一的真理,无法与人相分。《老子》已提出“域中有四大”之说,所谓“四大”则指道、天、地、人四项,其中既包括广义的“物”(天地),亦涉及人,而涵盖二者的最高原理则是道。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作为最高原理的“道”与人并非彼此相分,二者作为域中四大中的两项而呈现内在关联。

   在儒家那里,也可以看到类似观念。儒家反复强调道非超然于人:“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也。”道并不是与人隔绝的存在,离开了人的为道过程,道只是抽象思辨的对象,难以呈现其真切实在性。而所谓为道(追寻道),则具体展开于日常生活过程之中。

   强调“道”和“人”之间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重要涵义之一,是肯定道所具有的各种意义唯有通过人自身的知和行、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过程,才能呈现出来。正如深山中的花自开自落,并无美或不美的问题,只有在人的审美活动中,它的审美意义才得到呈现。作为社会理想和规范系统的“道”,其意义更是直接地通过人自身的知行活动而形成。上述意义上的道,都具有“不远人”的品格。从哲学的视域看,以上观念的重要之点,在于把人对世界的理解过程和意义的生成过程联系起来。

   道和人之间相互关联的另一重涵义,是“日用即道”。所谓“日用即道”,亦即强调道并不是离开人的日用常行而存在,它就体现并内在于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一观点的重要之点在于没有把道视为一种彼岸世界的存在或超越的对象,而是把它引入到现实之中,使之与人的日用常行息息相关。在孔子那里,已可看到这类观念。孔子的学生曾向孔子请教有关鬼神的事情,孔子的回答是:“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他的学生又问有关死的事,孔子的回答依然是:“未知生,焉知死?”在孔子看来,我们应当关心的,不是那种超越的对象,不是远离现实人生的存在,而就是人自身的现实存在和现实生活。总之,从“道不远人”的观念出发,儒家处处把目光引向现实的世界。

   道不远人,同时也规定了道和人的实践活动无法相分。在实践过程中,道的品格具体地表现为“中”。儒家一再谈到“中道”或“中庸之道”,孟子便主张“中道而立”,荀子也肯定:“道之所善,中则可从。”道作为实践的原理,其意义首先便体现在“中”之上。这种“中”并不仅仅是量的概念。从量的概念去理解,“中”往往表现为与两端等距离的那一点,然而,中国文化家们所说的“中”,更多体现为实践过程中处理、协调各种关系的一种原则。在天道的层面,道首先表现为多样的统一。从多样的统一这一视域看, “中”就在于使统一体中的各个方面彼此协调。千差万别的事物同处于一个系统,如何恰当地定位它们,使之各得其所,这就是“中”所涉及的重要方面。道同时体现于变化过程,表现为发展的原理。从过程的角度来看, “中”则关乎不同演化阶段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以上意义上的“中”,其实质的内涵集中体现于“度”的观念。这种“度”的意识,同时可以看作是一种实践的智慧。

   以“度”为内涵的实践智慧,体现于不同的方面。《中庸》曾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从本体论上看,这一命题意味着对象世界中的诸种事物都各有存在根据,彼此共在于天下。从人的实践活动看,“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则涉及不同的个体、团体、民族、国家之间的共处、交往问题,它以承认不同个体的差异、不同社会领域的分化为前提。个体的差异、不同社会领域的分化是一种历史演化过程中无法否认的事实,如何使分化过程中形成的不同个体、存在形态以非冲突的方式共处于世界之中,便成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所指向的实质问题,在这里,所谓“并育而不相害”,便要求以“度”的中道原则,恰当地处理、协调社会共同体中方方面面的关系。这种协调方式没有一定之规,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程序,它需要根据实践生活的具体形态来加以调节。这种调节作用就体现了一种“度”的智慧。
 
   “君子不器”:理想人格是真善美的统一

   对中国文化而言,“道”除了化为具体的实践智慧之外,还涉及人自身的成长和发展问题,后者进一步指向人的培养、人格的完善。孔子已指出:“志于道”。“志”意味着确定并朝向一定的目标,“道”则表现为一定的价值理想。所谓“志于道”,也就是在人格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以“道”(一定的价值理想)作为内在的目标。

   在“道”的引导之下培养完美的人格,其具体意蕴是什么?要了解这一点,可以联系孔子的另一论点。在谈到君子时,孔子曾指出:“君子不器。”“君子”即完美的人格,“器”则指特定的器具。所谓“君子不器”,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意蕴:第一,不能把人等同于物,第二,不能把人限定在某一个方面。换言之,君子作为理想的人格,既具有人之为人(不同于物)的规定,同时又包含多方面的品格,而不能成为单一化、片面化的存在。

   从价值的层面看,理想的人格同时表现为内在的精神形态,后者同样与道存在多方面的关联。如前所述,“道”既是存在的原理和世界变化的法则,又表现为人道(价值原则、社会道德理想等等);既内在于世界本身,又是指向世界的具体真理。不论处于何种形态,道都以真实性为其内在规定:作为真实的存在或对存在的真实把握,道首先呈现真的品格。与真的品格相联系,道同时又涉及善。作为人道,道体现的是人的价值理想、文化理想、社会理想,后者内在包含着对善的追求:建立理想的社会,意味着实现广义的善。在天道层面,道似乎与善的追求没有直接关系,然而,从人的实践活动来看,天道同时又为人的价值创造提供了根据:天道包含存在的内在法则,人的价值创造活动则离不开这种普遍法则的引导,而价值创造本质上表现为善的追求。在这一意义上,道无疑又与善紧密相关。同时,道又和美相联系。在中国文化看来,天地有自身之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这里的天地,内含天地之道,从天道层面来说,天地之道蕴含着美的意义。同样,在人道的层面,中国文化也一再把人道和美联系到一起。人道之美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便是人格之美。中国文化常常把“仁、智、勇”看作是人的理想品格,而“仁、智、勇”的统一,同时又被视为“道之美”。可以看到,以“志于道”为前提,真善美之间彼此相通。真善美的这种统一既为人格的多方面发展提供了根据,又构成了理想人格的价值内涵:以道为指向(志于道),人格之境具体便展开为真善美的统一。

   完美的人格不仅表现为内在的品格,而且总是形之于外并体现于外。后者不只是涉及外在的形象,而且具体地展现于行为过程之中。这里就涉及言和行、知和行的关系。从言和行、知和行的关系看,问题又进一步关涉“道”的内涵。前面已提及,“道”的原初含义之一是“道路”,道路又可以引申为行走的意思,所谓“道,行之而成”。道又有言说之意,并体现为真理。与之相联系,道的追寻内在地包含言和行、知和行的关系。无论是言说,抑或真理,都有如何具体落实和践行的问题。道所内含的如上含义,同时也规定了理想人格的存在方式:人格的培养和发展过程,总是内在地指向知和行、言和行的统一。言行一致、知行统一,这是中国文化所反复强调的,这种观念同时也是“为道”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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